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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9 11:30:06 来源: 作者:
重要通知: 根据学生手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四)奋发向上、诚实守信、学习刻苦、成绩合格,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从2019年开始,申请国家贷款的同学,截止至申请时间为至,如尚有不及格课程的,将取消该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材料与环境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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