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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专业双学位2017年秋季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20 11:30:12  来源:<a   作者:

 

一、培养目标

环境工程专业致力于培养志向高远,基础扎实,体魄强健,心境恬美,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以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治理为知识基础,培养适合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需求的具备环境监测、环境工程设计、环境评价、环境咨询等综合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招生条件:原则要求第一专业2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三、 修业年限:学制三年,修业年限为三到六年。

四、 授予辅修/双学位标准

(一)总学分应达到40学分,其中理论课程23.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6.5学分。

(二)修完全部双学位课程,学分绩点在2.0以上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获得相应学士学位的前提下,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双学位专业证书”;修完全部双学位课程,学分绩点在2.0以下的学生,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三)双学位学分未达到40分,但超过27分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五、 修读学费

 双学位学生需额外缴纳培养费。培养费按每学期选择双学位专业课程学分收取,收费标准参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招生联系人:谢老师     咨询电话:0756-3622606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材料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docx
文件类型: .docx 7214a12962a6e35a2bcf84b595cdbb9e.docx (30.2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