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珠质安[2015]第031号
在校大学生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专修班
免费培训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职业准入工种目录》明确规定,食品检验、化学检验属于职业准入工种的范畴,相应人员必须参加系统培训并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1862号)以及珠海市《转发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通知》(珠人社〔2012〕310号)的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对毕业年度内的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通过本市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综合考核,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标准享受一次性职业(创业)培训补贴。
为贯彻落实文件的精神,着重提升食品检验员、化学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从技能和资质上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条件,解决我市高技能人才的紧缺问题,根据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检验从业人员就业准入管理的通知》(珠质监[2006]81号)的精神,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特针对我市在校大学生举办食品、化学检验员高级职业资格暨上岗证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1、相关专业在校大三以上学生;
2、毕业学年(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的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课程设置
专业理论课程集中授课,每期4天,社会实践大讲堂(含实验室检验操作规程、审查细则、实验室内审、计量规程等实战内容)每期2天,理论知识考试0.5天。实验室操作课程每人2天(含操作技能鉴定)。
三、培训内容
具体详见《食品、化学检验员培训课程进度表》
四、收费标准
1、凡符合政策要求的毕业学年内的大四应届毕业生参加培训考试需先行缴纳培训考试费用2080元/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
培训费用根据人社局公布补贴标准予以返还;
政府补贴返还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省级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该文件规定高级食品检验工、高级化学检验工可享受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1600元,详情见附件(粤财社【2014】128号)文。
2、不符合政策(在校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免费政策)要求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培训考证费用2080元/人,政府不予补贴。
五、时间安排(由院系统一组织)
自通知之日起开始报名,4月3日(周五)之前以班为单位收齐报名资料并交到HA102办公室。另外还要把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交给班级负责人。请参加培训的同学尽快加入q群(2015.1北理工检验员),群号:419147828,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缴费时间初定在下周。
培训时间初定在4月12日开始,地点待定。
考试时间安排: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的全年考试计划由培训学校协调安排,预计在6-7月份。
六、证书核发
培训学员经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工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不需年审,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该证书作为企业进行申请生产许可证、QS认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监检等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同时也是企业相关岗位“持证上岗”的唯一条件。
七、报名提交资料
1、填报《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学员登记表》;
2、学生证复印件;
3、大一寸白底彩照四张,电子版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2117365、2132365 、2132615 2220365
联系人:张朝健 13702313319 尚婧 13302875365
学校地址:香洲人民东路240号三楼 (2000年大酒店、市电大对面)
详情请登陆www.zhqstc.com(质安培训网)查询。
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