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珠质安[2013]第143号
大四应届毕业生化学检验工
免费培训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职业准入工种目录》明确规定,食品检验、化学检验属于职业准入工种的范畴,相应人员必须参加系统培训并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1862号)以及珠海市《转发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通知》(珠人社〔2012〕310号)的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对毕业年度内的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通过本市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综合考核,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标准享受一次性职业(创业)培训补贴。
为贯彻落实文件的精神,着重提升食品检验员、化学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从技能和资质上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条件,解决我市高技能人才的紧缺问题,根据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检验从业人员就业准入管理的通知》(珠质监[2006]81号)的精神,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特针对我市在校大学生举办化学检验员中级职业资格暨上岗证培训班。
一、培训范围
1、相关专业在校大二以上(为方便就业建议大三学生积极参加)学生;
2、毕业年度内的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具体详见《化学检验员培训课程进度表》
三、培训时间
理论课程集中授课,每期4天半,理论知识考试0.5天。操作课程按检验对象分类分组进行,每人2天,其中操作技能鉴定每人1天。
四、收费标准
1、凡符合政策要求的毕业年度内的大四应届毕业生参加培训考试需先行缴纳培训考试费用1400元/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6个月内给予全额补贴(毕业年度内每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
2、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培训考证费用1400元/人,政府不予补贴。
五、证书核发
培训学员经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本证书作为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QS认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监检等工作的重要基本条件。
六、提交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1、填报《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2、学生证复印件;
3、大一寸白底彩照或黑白照片两张,电子版一张(以身份证号命名);
4、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址:香洲人民东路240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旧办公楼六楼)
电话:2220365∕2132365 传真:2220365
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