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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综合事务办事指南

时间:2013-09-13 11:56:03  来源:   作者:

  

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综合事务办事指南
项目分类 序号 具体事务 办事流程或要求 负责人
学籍管理 1 注册 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凭学生证和校园卡办理,严格按照“先缴费,后注册”原则办理 辅导员
2 休学 班主任→辅导员→院教务干事→院领导→教务处→到校内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班主任
(辅导员)
3 退学 班主任→辅导员→院教务干事→院领导→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到校内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班主任
(辅导员)
4 复学 在开学注册期间提出申请,经班主任→辅导员→院教务干事→院领导→教务处→到校内相关部门办理复学手续 班主任
(辅导员)
5 补办学生证 每学期两次,受理时间为第五周、第十五周,经班级汇总→团学会生活部→学院审批→缴费→教务处办理 教务干事
考务管理 6 缓考 考试前2周提出申请,经辅导员→院教务干事→院领导审批后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 辅导员
7 重修/重考 每学期第1-3周登录本人教务管理系统的特殊选课窗口进行申请,第8学期不接受重修/重考申请 教务干事
8 成绩核查 成绩公布后1周内在本人教务管理系统申请 教务干事
9 证件遗失证明 需凭学生证参加考试,遗失者在考试一天前带上本人照片找辅导员开具相关证明 辅导员
党员发展 10 入党申请 个人提交入党申请书、自传各一份→递交思想汇报→进入院、校党课培训班学习并结业→一年考察期满,个人提出推优申请→团支部推优→团总支审批→党支部确认发展对象并公示→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党总支委员谈话→上报党委审批 党支部书记
11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内至少每季度提交1篇思想汇报→一年预备期满前一个月个人提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审批 党支部书记
评奖评优 12 奖学金评比 每学期初进行,班级核算综合测评分→班主任(辅导员)审查→辅导员按年级专业汇总排序→班上公示→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内公示→发放奖学金 班主任
(辅导员)
13 国家奖学金申请 每年10月份进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上报推荐人选→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 辅导员
14 光大奖学金申请 每年10月份进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上报推荐人选→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 辅导员
15 学年评优 每年10月份进行,个人申请→班级评议推选→班主任(辅导员)审查→学院审核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并公示 班主任
(辅导员)
16 “五四”评优 每年4月份进行,个人申请→团支部评议推选→团总支审核→党总支审核→校团委审批并公示 班主任
(辅导员)
17 优秀毕业生评选 每年5月份进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并公示 班主任
(辅导员)
学生资助 18 困难认定 每年9月份进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及困难证明→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学院审核上报→学生工作处复核并公示 班主任
(辅导员)
19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每年9-11月进行,通过困难认定后,向班主任(辅导员)提交申请贷款相关材料→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签订贷款合同→放款至学校账户 班主任
(辅导员)
20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 每年10月份进行,通过困难认定后,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上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辅导员
21 国家助学金申请 每年10月份进行,通过困难认定后,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并公示 辅导员
22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 班主任(辅导员)不定期发布岗位信息→个人申请报名→参加相关部门面试→到岗工作 班主任
(辅导员)
学费收缴 23 缴费 每学年开学前半个月以前将足额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已在学校报备的个人华润银行卡中→学校通过银行划扣→办理注册手续并领取发票 辅导员
24 缓缴学费申请 开学两周内办理,符合缓缴规定的同学向辅导员领取并填写缓缴申请表→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并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注册手续→在缓缴期限内缴清学费(一般为三个月) 辅导员
技能证书 25 英语四、六级考试 每学年六、十二月份各考一次,一般提前3个月组织报名,登录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四级每人只能报3次)→上传照片→签名校对→以班为单位缴费→收据和校对单交给教务干事汇总上交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凭三证参加考试 教务干事
26 检验员资格培训 每学期举办一次,上学期是化学检验员,下学期是食品检验员,间隔进行。一般在学期中段组织报名,以班为单位上交报名材料→缴费→培训→考核→领证 总辅导员
27 公共营养师培训 每学期举办一期,联系专人进行报名→缴费→培训→考核→领证 总辅导员
宿舍管理 28 调换宿舍 填写换宿申请表→原住宿舍人员签名→现调宿舍人员签名→辅导员意见→学院审批→学工处审批→后勤保卫处登记备案 辅导员
29 个人物品失窃 保护好现场→向保卫部门和宿管员报案→告知班主任(辅导员) 后勤保卫处
30 夜间遇急病等突发事件 经宿管员同意后方可外出,事后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 宿管员
31 寒暑假留校申请 放假前报名登记→搬到假期开放楼栋集中住宿 学生工作处
其它事务 32 请销假办理 填写请假单→班主任审批(三天内) →辅导员审批(一周内) →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审批(一周以上) →院长审批(两周以上)→凭假单到各任课老师处登记→返校后找班主任(辅导员)销假 班主任
(辅导员)
33 成绩单打印 凭校园卡到图书馆一楼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操作 教务处
34 在校证明开具 凭校园卡到图书馆一楼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操作 教务处
35 火车票订购 以班为单位汇总订票信息→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和预购票款项→到校内邮局办理 校内邮局
36 户口本借用 到综合楼二楼户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后勤保卫处
37 心理咨询 拨打电话3622525进行预约→在预订时间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咨询 心理咨询中心
38 校内申诉 向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告知申诉人 学生工作处
         
学生综合事务办事负责人联系方式
负责人(部门)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短号) 备注
黄子英 HA110 13570663344(663344) 总辅导员
张静 HA106 15919189960(669960)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辅导员
苏秀霞 HA104 13823069901(669901) 化工与材料工程系辅导员
谢卓艺 HA102 13411417128(678128) 食品与应用化学系辅导员
黄华 HA302 13750060325(680325) 教务干事
后勤保卫处 校内保安室 0756-3622110 校内报警
后勤保卫处 综合楼209 0756-3622656 户籍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新三饭401 0756-3622513 学生资助
学生工作处 新三饭403 0756-3622516 学生教育
学生工作处 新三饭404 0756-3622661 学生艺教
心理咨询中心 HE406 0756-3622525 咨询预约
校内邮局 学生宿舍10栋一楼 0756-3628395 邮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