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关于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必须首先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才能够申请该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因此,请各位同学在假期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下学期开学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给辅导员。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所需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助学贷款专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家长承诺书
3、学生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4、 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必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单页)
化工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