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由中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和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材料与环境学院承办的“2019年第十三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岗位培训班”在校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了开班典礼,来自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的执法干部,以及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负责人和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共计37人参加此次培训。
出席本次开班典礼的嘉宾分别是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稽查处孙振世处长、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长赵显利教授、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培训室刘之杰副主任,开班典礼由材料与环境学院院长矫庆泽教授主持。
赵显利校长首先对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发展历史及转型过程,并表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将积极配合此次培训工作。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培训室副主任刘之杰同志介绍了此次培训班的目的和意义,对培训班的日常安排和结业考试等提出相关要求,并强调了学员要遵守组织纪律。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稽查处孙振世处长最后为培训做动员讲话,提到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带来的变化。第一,着装问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进行规范化要求,提升对执法人员的人文关怀。第二,核与辐射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安全的智能化考虑。第三,环境监察问题,要强化监督,异地交叉执法。第四,进行制度建设,综合管理。而后,对学员们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高度重视,珍惜机会。通过培训,学员们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学习,珍惜难得培训机会。二、专注学习,学懂弄通。来自全国各地的环境执法同事相互学习、借鉴、交流实践工作经验,在结合培训老师所授的理论知识,回去以后才能更好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遵守纪律,严于律己。一定要遵守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并亲切关心学员,注意安全。随后,开展第一场专题讲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姚红副教授为学员们讲授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与实施路径》。
本期培训班是一个中长期培训班,为期23天,教学目的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
通过承办本次培训班,建立起了我校与国家生态环境部的联系,对于我校的对外宣传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对本校环境工程专业的办学水平具有较好的提升作用。(编辑/江月 审核/黄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