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自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通识教育专项选修课增加素质拓展内容。根据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取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可计入通识教育专项选修课学分,在校学习期间每个学生此类学分最多计入4学分。
二、素质拓展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活动,学科、文体竞赛获奖,获得专利发明,正式发表论文,取得具有权威性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我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方案详见附件1。
三、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程序
学生获得我院认可的素质拓展学分后,应申请认定为通识教育专项选修课学分。办理程序如下:
(一)每学期第17周,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至辅导员处,辅导员收到认定申请表,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二)每学期第18周,学院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材料;
(三)每学期第18周周五,院教务办提交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至教务处存档,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存档。
四、素质拓展学分每学期认定1次,认定的范围只限结果产生于当学期17周前的素质拓展项目,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