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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化工与材料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负责人的通知

时间:2008-10-06 12:44:19  来源:   作者:

化工学院全体教师: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确定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表。

    课程负责人主要是在学院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要求,负责制定或修订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确定教学日历;(课内)实验安排及实验准备通知单的填写、签字;组织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成绩录入;组织课程组全体教学人员集体备课、互相听课、观摩和评课;以及完成其它与本课程有关的工作和学院领导布置的工作。

 特此通知。

 

 

 

  化工与材料学院

二○○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