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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与环境学院14、15级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02 15:23:38  来源:   作者:

 

14、15级学生:
 
    我院14、15级专业培养方案第7学期开设课程《毕业实习(素质拓展)》4学分,其中包含2学分素质拓展项目,根据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取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可计入《毕业实习(素质拓展)》学分,14、15级学生在第7学期前(包括第7学期)需要修满至少2学分。
二、素质拓展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岗位技能等。我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程序
学生获得我院认可的素质拓展学分后,应申请认定为素质拓展项目学分。办理程序如下:
(一)7学期第15-16周,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至相关认定部门,相关认定部门收到认定申请表,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二)每7学期第17周,各相关部门组织审定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资料交由辅导员录入成绩;
(三)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存档。

 

附件1:材料与环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项目.xlsx
文件类型: .xlsx 6645ee82a5a058f7d7a2f8a84e85504d.xlsx (14.83 KB)

 

附件2:体育活动认定范围.xlsx
文件类型: .xlsx 2a20dad925674b91b40e7211a033f470.xlsx (11.75 KB)

 

附件3:材料与环境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1.docx
文件类型: .docx ec8419a6e4bc67f7965aea19ac351255.docx (12.7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