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
理论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版)
平时成绩是学生学习成绩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加深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巩固所学知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保证平时成绩考核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及真实、准确,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平时成绩考核内容
平时成绩确认的依据为教师对学生平时作业(包括小测验)和学习行为(包括到课出勤率、课堂纪律、学习主动性等)的综合测评。
平时成绩=平时作业(40%)+ 出勤率(50%)+ 学习态度(10%)
二、平时成绩的评定办法
1、平时作业(40分)
平时作业内容与形式上应突出课堂的重点、难点,以分析理解型、实际运用型为主,知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减少复述及抄记性作业。
平时作业的次数与题量应掌握适度的原则,根据课程的学时数适当安排作业,一般2学分课程不少于3次,3学分课程不少于5次,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独立完成并提交,抄袭或请他人代作以零分计算。教师批阅评分作好记录。分值为40分。按照作业完成情况给分。缺交1次作业扣10分,2次则20分,3次扣完40分。
2、出勤率(50分)
(1)任课教师考勤(或班干部)做好学生的到课考勤工作,2学分课程一般不少于5次,3学分课程不少于7次,并按下列标准记分:
出勤率达100%者得50分;出勤率在总考核次数80%者以上者(含)得30分(或每旷课1次或两节扣20分);出勤率在总学时70%者得10分(或每旷课2次或四节扣40分);出勤率在总学时60%以下者不得分(或每旷课3次或六节则全部扣完,扣50分)。
(2)累计迟到二次记为缺勤一次,累计早退二次记为缺勤一次。
3、学习态度(10分)
认真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加学习辅导及讨论,积极发言。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上课时间不吃零食、不大声说话影响别人、不在教室内接听手机和抽烟、不随便进出教室妨碍他人学习。
学习态度记分按:好(10分)、中(5分)、差(0分)评分。
三、平时成绩评定注意事项
1、评判教师应对全班学生一视同仁,统一标准。综合测评应根据平时记载的有关数据进行,防止凭印象给分,实事求是地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成绩。
2、平行班级多位教师授课时,课程负责人须统一平时作业给出原则。
3、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教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2013年修改版):(1)凡一门课程一学期累计缺课学时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2)平时欠交作业(实验报告等)、缺做实验的次数累计达到应交(做)次数的三分之一者,均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只能参加重考或重修。
本法即日起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