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镇招聘动植物防疫监督分所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因2015年 4月23日至2015年4月30日公开招聘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人数,故推迟招聘。现再次公告,根据我镇动植物防疫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考聘用动植物防疫监督工作人员1名。方案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2、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中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药学、检验检疫等相关专业。
三、人员选配范围
要求:原则上为在珠海市内居住人员。
四、招考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 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红旗镇人民政府 217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7791343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计划生育证及相关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4、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 60 %折合计入总成绩。
1、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 40%折合计入总成绩。
1、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待定。
(四)体检。
按录用名额1: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地点为指定的珠海市内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
体检部份不计分,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职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红旗镇公示3个工作日。
(六)确定人选
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确定后,再按程序报批。
五、福利待遇
按照现有红旗镇政府雇员工资待遇。
六、聘用
1、应聘者一经聘用,即与红旗镇农业技服务中心签定《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其中试用期3个月。
2、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红旗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15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