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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招聘161名教职员

时间:2016-03-31 09:17:50  来源: 作者:</div>   作者:</div> <div class="new_about_con"> <p>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点现场公开招聘2015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共10所学校参与,拟招聘教职员161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聘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国家普通高等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暂缓就业期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招聘工作由湛江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湛江市教育局纪检组、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监督指导工作。招聘小组以组织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教育局于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8日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教育局网:http://www.zhjedu.cn/、以及设点公开招聘的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2)。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接受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生报考须提交身份证、个人简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大一寸照片一张。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大一寸照片一张。
(1)报考者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采用现场公开招聘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2)。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小组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考试的对象名单。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试讲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具体安排。
3、签订就业协议书:招聘小组根据面试结果确定签约人员。与拟签约对象进行双向选择,双方无异议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和地点另定。
签约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提供其思想品德与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根据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湛江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一年)。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1、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如出现考生报名、考试、签约的时间及地点不符,以学校现场通知为准。
3、如出现第一招聘点未能完成招聘名额,剩余的名额调入第二招聘点进行招聘,以此类推。具体事项各招聘单位提前在有关高校网站上发布公告。
4、具体了解招聘单位情况请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或联系各学校,联系方式见《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职员联系方式》(附件3)。
5、应聘人员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所列专业名称一致。
6、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湛江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http://gdzj.lss.gov.cn/outside/bmfw/wssb/syglk/gggs/2015/0401/7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