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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领取、填写、鉴证及就业信息填写指引

时间:2018-10-12 09:50:45  来源:   作者:

       应届毕业生(主要是指能获得毕业证的学生)在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可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后称《就业协议书》),双方达成意向后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个人账户查看自己的协议书编号,前往HA102提供协议书编号和用人单位中文全称后领取《就业协议书》并在指定位置签字,如需要委托他人前来领取,请为他人开具委托书(委托书需要本人签字和指模)连同本委托人的个人证件前来领取。由于就业协议书具有自动复写功能,因此领取后不建议折叠也不能将协议书用作写字垫用,以免损坏协议书。

 

      领取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1,按照要求到HA102领取《就业协议书》以后;

 

       2,毕业生作为协议书的乙方,先行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填写清楚;

 

       3,将协议书(4份)交到用人单位,待用人单位将协议书的甲方部分填写完毕和盖章;

 

       4,登陆校就业信息网,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协议书鉴证,并将协议书内容进行网上的填写;

 

       5,将协议书送到HA102签字,HA304盖章;

 

       6,大学生事务中心6号窗口吴桂芬老师处签字盖章(审核);

 

       7,将学院联送到HA102存档备案,将用人单位联送到送人单位,毕业生自行保管好毕业生联,即完成全部签订过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须先登陆学校就业在线网站“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就业信息,方可持《就业协议书》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手续。

校就业信息网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填写完成后在页面底部点击提交即可,然后持《就业协议书》(单位、本人、专业学院已签字、盖好章)再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事务中心6号窗口)进行签章

 

就业信息中各项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1.就业状态:根据最新就业手续办理的进度情况选择。

2.实际就业单位名称:用人单位的全称,填写时可以填写具体工作部门,但不可填报单位的简称或缩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人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单位机构代码。升学、出国、入伍等或无法查询的可填“无”或不填。

4.岗位名称:

5.实际薪酬:用人单位提供每月薪资。

6.就业性质:用人单位所属性质,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等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其中企业单位可以用人单位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进行报送。

7.所属行业:用人单位所属的行业分类,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为划分标准。

8.所属地区:用人单位常驻地所属的行政区。

9.岗位类型:从事工作岗位的职业分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划分标准。

10.工作内容类型: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

11.单位联系人:用人单位中部门同事、主管或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尽量不要填报单位老总或老板。

12.单位联系电话:单位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如果联系电话为固定电话时应加上区号。

13.联系人邮箱:单位联系人的邮箱或人力资源部的邮箱。

14.详细地址:用人单位的具体地址。

15.专业相关度:根据职业、岗位或工作内容与专业对口情况进行填写。

注:毕业生初始就业派遣方案生成后,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亦同时办理了档案、户口的接收手续领取到接收函,填写就业信息再进入“派遣信息”填写信息,项目内容填写方法详见P25-29。如果毕业生希望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需与单位协商好后,于“派遣信息”里填写确认派遣回生源地。